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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華社太原2月17日電(記者晏國政、王井懷)記者17日從山西省統計局獲悉,太原實施行政審批改革後審批時間大大縮短。2013年,太原老百姓平均辦事時間由原來的342個工作日減少到45個工作日,縮短時間近10個月。2012年1月1日,太原市正式實施行政審批體制改革,將各部門審批職能向一個處室集中、該處室向政務服務中心集中。同時,各部門向審批首席代表授權到位,使審批事項可以在政務服務中心辦理到位。“審批時間縮短主要得益於對審批流程的改造,把原來的串聯審批變為現在的並聯審批。”太原市政務服務中心政務辦副主任鄭潤林說,需要審批的事項由政務服務中心統一協調,各階段內的審批事項可由涉及的相關部門同步辦理,同時還可實現跨階段、市級審批與縣區初審,以及行政審批與公共服務、中介服務的並聯。此外,政務服務中心設立綜合服務窗口,選派人員統一登記受理審批申請。受理後通過電子系統分轉給各窗口辦理,系統則自動計時,限時辦結,審批結果由綜合服務窗口統一送達。“這有效解決了審批申請受理難、按時辦結難等問題。”鄭潤林說。行政審批改革大大節省了老百姓的時間。太原市新宏祺房地產開發公司副總經理郭利紅說,過去在部門辦審批,樓上樓下、門進門出,一個處室最快也得3天,3個處室就是十幾天。現在在政務服務中心,只找一個審批處、兩三天就能把事辦了。  (原標題:太原百姓辦事時間縮短10個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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